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不设登记门槛,核心是三件事:把秘密"圈起来"(明确密点与范围)、"锁起来"(采取与秘密重要程度相应的保密措施)、"留痕迹"(建档存证固定形成时间与内容)。
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(2025 修订,2025-10-15 施行)第十条界定商业秘密为"不为公众所知悉、具有商业价值、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、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",并列举四类侵权行为;市场监管总局《商业秘密保护规定》(总局令第 126 号,2026-06-01 施行)对保密制度体系建设给出行政保护口径。实务上建议按"盘点入库→存证固定→制度体系→人员管控→对外流转→泄密应对"六环节推进,并建立"一点一措施"对应台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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